为鼓励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和重启拉脱维亚房地产市场,刺激拉脱维亚经济发展,拉脱维亚移民法于2010年7月1日重新修订。该修正案为在拉投资的外国公民提供了获得在拉居留5年居留权,并可在25个申根区国家自由来往的机会。根据修正案规定,在拉脱维亚购买房产,对拉当地企业进行注资或在拉注册经营企业,或在拉脱维亚境内银行等信贷机构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均可申请在拉临时居留5年的居住证,到期后,可根据情况申请永久居留权。

一、获得临时居留权的三种途径:
(一)购买一定价值以上的一处或多处房产
1、在首都里加或里加规划区(里加、尤尔马拉以及之前属里加的行政区、图库姆斯、奥格雷及林巴济)或该国其他较大城市(道加瓦皮尔斯、杰卡布皮尔斯、叶尔加瓦、利耶帕亚、雷泽克内、瓦尔米耶拉、文茨皮尔斯)购买房产,交易总额不低于10万拉特(约14.23万欧元),且该房产的地籍价值(官方最低价)不低于3万拉特(约4.27万欧元)。
2、在上述城市以外的拉脱维亚其他城市购买房产,交易总额不低于5万拉特(约7.11万欧元),且该房产的地籍价值(官方最低价)不低于1万拉特(约1.42万欧元)。
获得临时居留权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房产原持有人为拉脱维亚公民,或拥有拉脱维亚居留权的外国公民,或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公民;购买者应通过非现金方式付款,且无犯罪及欠税记录。
(二)在拉脱维亚注册经营新企业或投资当地企业
1、如投资拉脱维亚现有的已注册企业,投资额应不少于2.5万拉特(约3.56万欧元),且该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50人,年营业额低于700万拉特(约996万欧元),而企业年纳税金额不得低于2万拉特(月2.85万欧元)。
2、如在当地注册经营新企业,首次投资额不得低于10万拉特(约14.3万欧元)。
(三)通过拉脱维亚当地银行等机构存款
在拉脱维亚境内银行等信贷机构存款不少于20万拉特(约30万欧元),存款期限不低于5年,且在该存款期内不得转移或取出存款。
二、申请临时居留权所需文件
当外国公民符合上述三种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向拉脱维亚政府申请5年临时居留权。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护照(有效期应多于拟在拉脱维亚停留期3个月),拉脱维亚颁发的签证或其他欧盟国家颁发的申根签证或居留证,申请临时居留权的正式申请书,申请人照片,申请人原所在国相关机构颁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可在拉脱维亚生活12月以上的文件,申请人购买的拉脱维亚房产文件或在拉即将租住的房屋文件,申请人个人医疗保险(最低保额为3万拉特),拉脱维亚医疗机构颁发的该申请人未患肺结核病的相关证明。
购买房产者还须提供:所购房产证明(拉土地管理局出具),该房产非现金交易证明,申请人无欠税记录,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每月最低收入600拉特(约855欧元)的相关证明。
投资当地企业者还须提供:如投资的是一家上市公司,须提供股东证明;如申请者本人未在所投资公司内取得职位,则应提供连续12个月的每月最低收入600拉特(约855欧元)的相关证明;如果申请人本人在所投资公司内取得职位,则应提供连续12个月的每月最低收入445拉特(约635欧元)的相关证明,且提供申请者与该公司签订的工作合同;申请者所投资公司的邀请函。
在拉银行等信贷机构存款者还须提供:该信贷机构出具的申请者已在本机构存款20万拉特(28.5万欧元)以上、存款期为5年以上且不得取出的相关证明,以及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每月最低收入600拉特(约855欧元)的相关证明。
申请人可将上述申请文件上交至拉脱维亚驻申请人所在国家使馆或拉脱维亚移民事务局。申请人配偶、子女以及受其监护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随申请人一同申请临时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