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功获得美国“绿卡”之后,投资人在中国境内的收入是会被纳入缴纳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范畴-的。不过,美国对从海外获得收入的人每年都有一定的免税额,即美国税务部只对超过免税额的海外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了避免双重纳税的现象出现,美中之间签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根据协定,持有绿卡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已按照中国税率缴纳完税款,只需向美国提供相关缴税证明,即可免除相应数额的纳税义务。
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 不动产则不在申报之列,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不必担心国内房产需向美国交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