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是美国为吸引优秀专业人才移民美国的捷径之一,也是各行各业精英人士争相申请的热门绿卡。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又称特殊技能人才,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
对于如何衡量“杰出人才”,美国移民法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评判标准,如下:
标准一,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用标准一来衡量“杰出人才”,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
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美国移民局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通常来说,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奥斯卡奖,以及国际重大发明创造,均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标准二,满足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个条件。
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个条件(获得奖项;协会会员;媒体报导;担任评审;重要贡献;学术研究;作品参展;重要职位;高阶薪酬;商业成就),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实际上每年大批申请人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成功获批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
美国EB-1A杰出人才绿卡虽然要求申请人需要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杰出成就和贡献。但实际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条件较为宽松,没有年龄限制,也没有语言成绩的要求,无需投资,无需美国当地雇主,一人办理全家绿卡,申请人和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子女同时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