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如果选择在美国境内申请I-485身份调整,在I-485审理期间原则上不可以离开美国,一旦离开,递交的I-485申请就会失效,如果还想要移民,需要重新递交。
当然,美国移民局也考虑到这一点,为了方便在美国提交I-485转换身份的绿卡申请人,在等待审批时在美国工作生活,可以同时递交工卡(EAD卡)和回美纸(AP)的申请,两者合称Combo卡,相当于一个小绿卡功能,可以在美国正常工作生活,短暂离境。
工卡和回美纸不管是单独分开,还是合在一张卡上,只要申请人同时持有两者就可以享有几乎等同于“绿卡”的权益和福利。
工卡,即工作许可证,英文全称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简称EAD卡)。拿到工卡的申请人可以享有合法在美国居住生活、自主择业、创业经商的权利。
回美纸,即旅行许可证,英文全称Advance Parole(简称AP),是一种临时旅行文件。拿到回美纸的申请人可以离开美国并重新入境,期间不会中断他们的移民申请程序,也不需要重新申请入境签证,作用相当于一个获得美国出入境自由的通行证。
目前,美国投资移民新法下的EB-5允许在美国居住超90天以上的申请人同时递交I-526E申请和I-485申请进行身份转换,还可以同时提交I-765(工作许可申请)和I-131(回美纸申请),从而获得Combo卡。
所以,美国投资移民递交I-485后,在收到Combo卡或回美纸之后,可以可以离开美国。但如果在没有Combo卡或回美纸的情况下,如果你在F类(学生)、B类(游客)等非移民签证,一旦离开美国,你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已经持有Combo卡或回美纸,需要在其有效期内返回美国,否则I-485申请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