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18日,美国移民局更新了政策手册(Policy Manual)里关于“公共负担不可入境事由(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的相关指引,配合美国国土安全部此前发布的“公共负担”新规,整套审查规则将于2026年9月18日正式生效。
新规将适用于9月18日当天及之后提交的I-485申请,在这之前提交的申请仍会按旧规处理。

source: 美国移民局
哪些人要接受公共负担审查?
美国移民局表示,所有申请调整身份为合法永久居民的外国人,除非其申请的移民类别属于豁免类别,否则均受“公共负担不可入境”条款约束。以下列出了受“公共负担”条款限制和不受该条款限制的类别:
受公共负担约束的类别:
美国公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及其子女;
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及未婚子女;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子女;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优先类别的美亚混血儿;
美国公民的遗孀或鳏夫;
优先工作者;
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卓越能力的外国人;
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人;
投资者;
宗教工作者;
美国政府海外雇员或前雇员;
巴拿马运河区员工;
外国医学院毕业生;
国际组织退休员工;
美国武装部队人员;
国际广播公司相关人员;
无法返回家园的外交官或高级官员;
多元化签证移民;
1982年1月1日前的部分入境者;
外国证人或线人等。
不受公共负担约束的类别:
寻求庇护者和难民;
美亚混血移民;
受雇于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工作的阿富汗和伊拉克籍翻译人员或相关国民;
根据1986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调整身份的古巴和海地入境者;
根据《古巴调整法》申请的人员;
正在调整身份的尼加拉瓜人和其他中美洲人;
根据1998年《海地难民移民公平法案》调整身份的海地人;
劳滕贝格假释犯;
特殊移民青少年;
注册申请人(获大赦人士);
申请临时保护身份者;
某些非移民外交官及其家属;
人口贩运受害者;
符合条件的犯罪活动受害者;
根据《反妇女暴力法》提出的自我请愿者;
某些遭受虐待的“合格外国人”;
符合领取遗属福利资格的身份调整申请人;
在加拿大出生的非美国公民美洲原住民;
俄克拉荷马州基卡普部落相关成员;
根据2001年相关拨款法案提出申请的越南、柬埔寨和老挝国民;
波兰和匈牙利假释犯;
某些叙利亚国民;
根据利比里亚难民移民公平法调整身份的申请人等。
哪些福利会纳入公共负担评估?
在认定标准方面,《移民和国籍法》(INA)虽未明确定义“公共负担”或“可能成为公共负担”,但明确规定USCIS官员必须考虑五项法定因素:
外国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资产、资源和财务状况;以及教育和技能。
此外,移民官可考虑I-864表格(经济担保书)。移民官还将综合评估其他相关因素,包括申请人是否领取过需要经济状况调查的公共福利,例如维持收入的现金援助、住房援助、食品券、大学助学金等类似福利。
仅“公共负担”不合格,需交担保金拿绿卡
新版手册里还更新了关于公共负担担保金(Public Charge Bond)制度的内容:
当申请人其他全部条件均满足绿卡资格,仅仅因为 “可能成为公共负担” 被认定不符合入境资格时,移民官可以发出 NOID 拒签意向通知,邀请申请人缴纳公共负担担保金,以换取I‑485批准;如果申请人拒绝缴纳担保金,申请则直接被拒。
关于担保金:
1. 担保金最低1000美元;最终金额,移民官预估申请人未来五年潜在可领取政府援助的总价值,个案单独确定;
2. 两种缴纳方式:现金担保,或者美国财政部认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债券,提交I‑945表格;
3.需注意:申请人不能主动提前递交I‑945交担保金,必须收到移民局 NOID 邀请之后才可提交,自行递交不予受理。
9月18日将迎来 I‑485 申请的重要时间节点,不仅公共负担审查新标准正式启用,旧版 I‑485 表格也将被移民局直接拒收。
新规下的移民官自由裁量权显著提升,I‑864 经济担保书不再是“护身符”,同时新增公共负担担保金制度,EB-5投资移民、职业移民、亲属移民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
对于资金充裕的家庭而言:EB-5新政,是当下最快拿到美国绿卡的方式。
新政EB-5投资移民优势:
• 身份自主权:不再需要抽签,不再依赖雇主的担保。哪怕被裁员,绿卡身份依旧稳固。
• “双递交”机制:在美留学生可在无排期状态下同时递交I-526E与I-485申请,快至6个月获得Combo卡,实现合法在美居住、自由工作与学习。
• 全家覆盖:申请人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同步获得绿卡。